小時候我住在避風塘的小船上,看著四季天色的變化,體會海裡充滿生機。我常看見不同的魚類生物,有時會捉一些水母來玩,晚上可睡在甲板上數點天上繁星。 我很喜歡及欣賞這一切的自然美景, 閒時會望著海思想它們的由來,想必背後有一位創造者,只是不知道祂是誰。
到我就讀小學六年級, 哥哥信了主,他很快就帶著我和姐姐參加主日學的聚會,那裡的哥哥姐姐很好,他們很有愛心,和我一起聚會的小朋友都很好,他們聽話又守秩序。從那天起,我每個星期日都參加聚會,只是還未清楚福音的內容。直到我升上中學一年級,教會裡一位哥哥每星期有數天在我上課前向我講解福音,好像弟兄姊妹早上參加親近主Team,而我就是聽福音。經過了一段日子,我漸漸明白主的救恩, 就在某個清晨,我跟著這位哥哥禱告接受主作救主。
雖然當時年紀小,但我清楚知道自己曾經犯罪:說謊、妒嫉、偷竊等。信主後我很自然地不再犯罪,以前偷東西是因為貪心,但信主後沒有這些貪念。曾經買東西時,對方少收了錢,我主動的退回。類似事情發生過好幾次。主的救恩洗淨我的罪,這位活的神真的幫助我勝過罪惡,祂使我經歷沒有罪擔的快樂。
信主前的我性格不大好,沒有多大愛心,不喜歡跟一些比自己年紀還要小的小朋友玩, 因為不想負起照顧他們的責任,有時還會欺負他們; 又常與家人為一些小事而吵架。信主後,透過聚會和讀聖經認識主的愛多了,祂也給我力量去愛身邊的人, 包括一些我不認識的人。 靠著主的恩典,有一段日子(約有九年的時間) 我到菲律賓、菲濟和澳洲等地,當義工和傳福音,當中有很多難忘的經歷,也有很多快樂的片段, 因為我可讓人知道主的大愛並使他們同樣經歷得救的快樂。
(香港神的教會,2015)